关于开展重庆市渝中区2024-2025学年度教师教育叙事评选活动的通知
点击:165  发布时间:2025/9/9 11:05:15
区属各校园:
       为了进一步促进校本研修的改革和创新,切实提高广大教师教育叙事研究能力,及时收集整理教师继续教育资源,经研究,决定在本区教师填写的“教育叙事”基础上,征集评选一批“教育叙事”的优秀作品。具体要求如下:
        一、 参与对象
       区属各中小学(含职教)、幼儿园教师。
       二、工作要求
       1. 内容范畴:教育教学中发生的具有启示价值的故事,突出真实性、故事性和教育性。它是“教育记叙文”而不是“教育论文”和“教学案例”。它是一个将事件的过程、真实的体验、积极的反思“夹叙夹议”融为一体的一种教育理念与思想的发现和揭示过程。应侧重于教育、教学中自己的或者身边发生的故事,可适当聚焦学校办学理念、新课程改革、课堂教学改革我与AI+课堂等教育教学实践中发生的故事。
       2. 格式要求: A4纸,标题小三号字黑体加粗,正文小四号字宋体,作者和单位小四号字楷体;行距为1.5倍,页边距左右各为2.5厘米,上边2.5厘米,下边2厘米;不写内容提要与参考文献。
       3. 撰写要求:原创,真实,严禁抄袭,抄袭者将通报所在学校;独立创作,每人限报1篇,每篇 1000 至3000字。
       4. 名额分配:为了确保质量,本次评选控制一定的送评数量,各校园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,每校按教师人数推荐相应篇目作品参评。教师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推荐5至10篇,100以下推荐5篇。
5. 送评时间和方式:上传时间20259月11至9月16日。以学校为单位,采用电子邮件收取,各校统一将本校的参评“教育叙事”打包后传至进修学院培训中心电子信箱:150547727@qq.com,联系电话:13883368137,联系人:李老师。
       三、其他事项
       1.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送评工作,应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,上报最优秀作品参评,学校送评的数量和质量将纳入年度继续教育工作的考评指标。
       2. 评奖与使用:
      (1) 将评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若干,由区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。
    (2)凡获奖者计继续教育学分1学分。
    (3)优秀作品将陆续推荐在《渝中教育》上发表。
 
  附件:
1.教育叙事评价标准
           2.重庆市渝中区2024-2025学年度教师教育叙事评选上报表
重庆市渝中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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