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24—2025学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
点击:100 发布时间:2025/9/9 11:03:16
委属各校园、直属事业单位,其他社会力量办学单位:
本学年,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的文件规定,不断调整工作思路,规范管理,创新模式,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,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,确保了全区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。为进一步发扬成绩,推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,经研究,决定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先进工作者进行评选,并予以表彰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目的
通过评选先进的活动,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,促进各校园进一步解放思想,更新观念,开拓创新,推动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上一个新台阶。
二、评选原则
评选将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;重实绩、重实效的原则进行。
三、评选范围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2024—2025学年度分管继续教育工作的校园长、继续教育管理员以及在继续教育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教师。
四、评选条件
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师德良好。
2.自觉学习先进教育理论,积极参加区、校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,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登记。
3.重视继续教育工作,分管继续教育工作有成效;或担任继续教育登记工作认真负责,工作计划、总结及过程资料规范、详实;或在区、校继续教育工作中积极主动,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好,业绩突出。
4.在本单位分管继续教育或承担继续教育登记工作连续2年以上。
五、名额分配
先进工作者学校推荐,名额以2024年区教委核编的专技人员数为基准,100名专技人员以上的单位推荐2名,100名以下的单位推荐1名。
六、评选程序
1.推荐申报表
各校园根据本通知要求自愿推荐申报,并认真填写好先进个人推荐表(见附件),于9月9日-12日前报送区继教中心办公室。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。
2.初评
由区继教中心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,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。
3.审定
由区继教中心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,并报区教委批准确定。
渝中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
二○二五年九月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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