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渝中区中小学教师书法评级办公室
《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书法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区属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现将渝中区中小学教师书法评级办公室《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书法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见附件)转发给你们,请各学校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。
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
附件
渝中区中小学教师书法评级办公室
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书法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(含社会力量办学单位):
经研究,定于2009年5月9日(星期六)下午1:30—3:00在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举行中小学教师书法等级考试。请各校积极组织45岁以下且书法水平还没有达到5级的教师参加考试(已达到5级水平的教师可以参加更高等级的考试),并于2009年5月7日前,将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费、证书费每人20元,一寸的登记照片一张,交区教师进修学院培训管理办公室
请各校通知参加考试的教师自带毛笔、钢笔、墨汁、墨碟以及考试前练笔的草稿纸,按时参加考试。
渝中区中小学教师书法评级办公室
二○○九年五月四日



点击下载此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