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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转发区中小学教师书法评级办公室《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书法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    来源: 责编:softdes 作者:佚名 时间:2009-05-13 浏览:

     关于转发渝中区中小学教师书法评级办公室

    《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书法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    区属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
    现将渝中区中小学教师书法评级办公室《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书法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见附件)转发给你们,请各学校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。

     

    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

    200954


     

    附件

    渝中区中小学教师书法评级办公室

    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书法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

     

    各中小学、幼儿园(含社会力量办学单位):

    经研究,定于200959日(星期六)下午130300在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举行中小学教师书法等级考试。请各校积极组织45岁以下且书法水平还没有达到5级的教师参加考试(已达到5级水平的教师可以参加更高等级的考试),并于200957日前,将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费、证书费每人20元,一寸的登记照片一张,交区教师进修学院培训管理办公室钟明义老师代收。

    请各校通知参加考试的教师自带毛笔、钢笔、墨汁、墨碟以及考试前练笔的草稿纸,按时参加考试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渝中区中小学教师书法评级办公室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○九年五月四日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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